趁舍友回家休假 偷舍友包内钱财
  • 发布时间:2014-10-17 00:00

 

    因为身上没有什么钱花,便趁舍友请假回家之际,偷取其放在箱包内的现金,最终在他人的盘问下退出了赃款。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4年5月的一天,在句容某酒店打工的安徽籍被害人谢某向领导请假回家,将打工挣得了8000多元工资藏在了酒店租住的宿舍内的行李箱内,但离开时房间没有锁门。两天后,同住在一间宿舍内的被告人陶某因为身上缺钱花,便对离开回家的舍友谢某动起了歪脑筋。陶某趁宿舍无人之际,悄悄的溜进谢某的房间,对谢某房间内物品进行翻找,最终通过暴力的方式打开了那只藏前的行李箱,并将里面的8000多元现金占为己有。几天后,被害人谢某从家返回酒店的宿舍,发现了自己的钱财被盗,遂向警方报警。事件发生后,谢某的其他舍友就像其反应怀疑是陶某所谓,直到酒店的领导找到陶某,询问其事情的经过,被告人主动交代了犯罪行为,将赃款退还给受害人谢某。当天,被告人陶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陶某的自首行为,于是依法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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