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均违法,责任大小法院判决与交警认定却不相同
王某驾驶轿车违法超速行驶,与吴某驾驶的违法超载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车辆中同乘人张某死亡。
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与吴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死者张某不负责任。王某及吴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都未投保车上其他人员责任险。张某的妻子以交通肇事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吴某赔偿其损失,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额度内直接向其支付理赔款。
庭审中,吴某提出对公安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谈话笔录、交警部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等认定被告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起的作用较大,应当负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吴某违法超载,制动不及时,对事故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负次要的民事责任。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吴某赔偿20%,王某赔偿80%。后王某不服判决上诉,后经法官释法,又撤回上诉。
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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