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婚礼变“葬礼”
  • 发布时间:2014-11-28 00:00
 
  2014年5月的一天,是老徐儿子结婚的大喜日子,可原本幸福的日子因为一场飞来横祸画上了句号。
  
    婚礼当晚9时许,晚宴结束,宾客们陆续离开。老徐和抱着11个月大的外孙女的女婿准备上车离开饭店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轿车撞倒在地,老徐和女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婴儿受伤。肇事司机施某某供述,当晚刚在岳母家与妻子吵完架,心情不好,加之对路面疏于观察,才导致惨剧的发生。事发后因为惊慌害怕,也未对伤者施救,驾车逃逸,于事发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施某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施某某与被害人亲属就本次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施某某表示谅解。 
  
    丹徒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施某某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2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其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愿意做好对其的监管帮教工作,故被告人史某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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