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打警察 男子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5-03-02 00:00
 
      2014年4月27日晚上,李某一家人去亲戚家做客,饭桌上。酒席散后,儿子小李想酒后开车回家,路人潘某见了对其表示,酒后开车容易出事,却被小李追着殴打,其间,其父李某也与他人发生冲突。
  
    民警到达处警地点后,李某与儿子小李仍在殴打他人。李某还不听从警察劝阻,而是采取拳击、抓挠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民警请求所里支援后,将李某带上警车,在警车上,李某再次动手,并殴打一名警察和两名辅警。经鉴定,其中一名警察的伤构成轻微伤。
   
    日前,经扬中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到案后,李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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