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吸毒被撤销缓刑
丹阳男子张华(化名)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然而,张华在缓刑考验期间却不知悔改,在社区矫正期满仅剩7天时被查明有吸食毒品行为。日前,丹阳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了对罪犯张华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张华因寻衅滋事罪被丹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张华被判处缓刑后,依照法律规定于2012年12月初接受社区矫正。法律的宽容并没有让张华有丝毫的感恩,更没有珍惜在社区服刑改造的机会。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张华虽然能遵守监管规定,但经受不住毒品的诱惑,于今年11月下旬伙同他人吸食毒品冰毒,后被当地巡防民警查获。经当场检测,张华尿样呈阳性,为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
丹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华的吸毒行为违反了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距离社区矫正期满还剩7天,却因触犯法律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失去了获得自由的机会,张华对此后悔万分。面对执行收监任务的丹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张华痛哭流涕,一个劲的抱怨不该结交那些“毒友”,以至于让自己跌入人生的深渊。在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耐心劝慰之后,张华表示会在监狱中好好地反省自己、改过自新,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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