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钓鱼” 男子诈骗入狱
  • 发布时间:2015-04-13 00:00
 
      三男子通过注册登记皮包公司,设立钓鱼网站,半年时间骗得客户货款28万余。日前,扬中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罚金20000元至80000元不等。
   
    2014年5月,赚钱心切的李某起了歪念,注册办理了济南科瑞恩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纠约陈某、张某等人在网上注册了多家公司网站,以销售相关电子产品为名,骗取受害单位钱财。同年7月,扬中公安局接到报案,10月28日,扬中办案民警联合福建警方在福州市一小区成功抓获李某等人。
   
    “网站上留QQ号和联系电话,如果有买家想买我们的东西就会跟我们联系,我们会让买家把货款一次性付清,如果对方实在不肯就让对方先付一点定金,等买家把货款打给我们之后就不理对方了,也不可能给发货。” 李某交代说。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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