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高标的额道交赔偿案
  • 发布时间:2015-04-30 00:00
 

    日前,京口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诉讼标的额超100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继去年调处高诉讼标的额道交案件后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2015年1月27日,徐舒建驾驶苏L10J60小型轿车沿镇江市塔山路由西向东行至学府路交叉口时,与沿学府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至此地的何文全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至何文全受伤,两车受损。经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京口大队认定,徐舒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当日,何文全被送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九医院治疗,于2015年2月6日死亡。同月13日何文全的法定继承人汤爱琴、何倩怡、何力民、史月梅以徐舒建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镇江公司为被告向我院提起标的额高达110余万元的赔偿诉讼。

    案件承办人陈艳超承办该案后,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通过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工作室专职调解员伏永鑫与被告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在其他案件量大的情况下数次加班加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调解员的配合下以扎实的业务功底、极其认真的办案作风、朴实的亲和力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徐舒建、人保财险镇江公司分别赔偿汤爱琴等四原告322000元和618000,同时徐舒建返还紫金财险镇江公司在抢救过程中垫付的道交救助基金45179.87元。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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