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事业单位印章 诈骗大笔钱财被判刑罚款
胆大包天的罪犯为牟取暴利,竟然使用伪造的海事处船舶签证印章招摇撞骗,居然还能连连得手。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2011年6月,被告人范某在王某的介绍下,至林某所在市港闸的住处,让其帮助伪造一枚名为“江苏省某市城区地方海事处船舶签证”印章。2012年3、4月份,范某又在一个复印社内,让马某伪造一枚名为“江苏省某市城区地方海事处船舶签证”印章。于是开始使用伪造的事业单位印章进行诈骗。
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间,被告人范某在某市附近江面,以能够帮助货船船主签证为由,取得货船船主的信任,再通过使用伪造的“江苏省某市城区地方海事处船舶签证”印章,骗取“长货67”、“华发618”、“松园87”等货船船主的签证费共计人民币272950元。
案发后,王某、林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范某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合法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对被告人范某未退赃部分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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