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钱无力偿还 购买假证抵押房产
  • 发布时间:2015-08-21 00:00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被告人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徐某喜欢打麻将且赌资较大,2014年一年期间输了有20万元左右,因无力偿还赌债,又不敢告诉家人,于是她想到了借钱偿还赌债。被告人徐某向陶某借款15万元,陶某要求其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这两证都被徐某丈夫保管,徐某无法拿到。在2014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徐某为借款抵押,通过网络搜索、QQ号联系的方式,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本房屋所有权人为徐某的扬房权证三茅镇字第14501708号房屋所有权证和一本土地使用者为徐某的扬国用(2002)字第180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扬中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扬中市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科检验,被告人徐某购买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
   
    经扬中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买卖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徐某具有坦白情节,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遂作出了对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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