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斧子上门讨债 毁人财物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5-11-10 00:00
 
       为讨几百万债务,男子李某拎斧子来到借款人童某家中,因没有找到童某,李某与其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失控的他抡起斧子将屋内多件家具砍坏。日前,扬中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扬中法院介绍,李某是四川成都人,2010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童某,经过几次愉快的合作后,两人愈发熟悉,见面时称兄道弟。2012年,李某与童某共同做起了工程。此后,李某通过打欠条的方式,陆续借给童某300多万元。然而,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在2014年底发现自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今年9月的一天傍晚,越想越窝火的李某,带着一把斧头,借着酒意奔向童某位于扬中三茅街道某村的家中,找童某要钱。得知童某不在家,李某与童某母亲发生了激烈争吵,他不顾阻拦,硬闯入童某家中,用斧头将住宅内铜纱门、皮革沙发、人造石茶几、菠萝格楼梯等物砍坏。经鉴定,被损坏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8025元。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