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子为逃赡养竟离婚
  •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
  
    为了逃避一年六百元的赡养费,竟与妻子离婚,以此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近日,丹徒法院调解了一起叫人啼笑皆非的赡养案件。
 
    原告是一对耄耋夫妇,生下四儿两女,大儿子已年逾六十。被告张某是老人的三儿子,由于其他几个兄弟或未结婚,或已离婚,都与父母同吃同住。张某认为自己付的赡养费也都被其它兄弟花了,遂想到与妻子离婚,按农村一般的思想,这就相当于没有与父母分家,以此来逃避赡养责任。为此,双方关系恶化,老人将三儿子告上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一度拒收法院传票,不愿调解。承办法官联系当地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共同参与排查纠纷,说服其接受调解;经法官释法和多方批评教育,张某明白即使离婚也不能逃避赡养,态度有所松动。承办人乘热打铁,对症下药,调查到其他子女均已自行赡养老人,张某得知,解开心结。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管离婚与否,都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最终,被告张某同意一年交六百元和三百斤粮食给父母,案件圆满解决。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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