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店家优惠未满足 肆意毁坏财物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5-12-21 00:00
 
     被告人涂伟(化名)、王某、李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均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5年8月17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涂伟、王某在扬中市某动漫城玩游戏机时,被告人涂伟要求工作人员冲100元送20元,未得到满足。而后被告人涂伟输钱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遂打电话让被告人李某拿刀过来准备打砸该动漫城的机器。被告人李某遂拿来三把砍刀,被告人涂伟带领被告人王某、李某每人持一把砍刀冲到该动漫城门口,在要求工作人员开门未果的情况下,三人用砍刀将该动漫城的消防门砍坏。经鉴定。该消防门价值人民币3102元。
   
    据被告人涂伟交待:三被告人均系扬中某酒店酒类销售员。事发当日,被告人涂伟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之后,借着酒劲儿想把机器砸了,吓唬一下工作人员。“我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拿刀砍门,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后来酒醒了特别后悔,保证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涂伟、王某、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涂伟、王某、李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孙义进的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涂伟、王某、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有犯罪的危险和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点评】 寻衅滋事罪的类型主要包含四类: “随意殴打他人型”、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型”、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型”及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型”。具体结合本案,三被告人携带凶器肆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属于任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寻衅滋事犯罪。同时,三被告人及时悔过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愿意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对三被告人作出如上判罚是适当的。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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