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处理事故 交警正好抓个正着!
  • 发布时间:2016-07-28 00:00

 

    因为酒后驾车到交警部门协调处理女儿的交通事故,不料被交警发现涉嫌酒驾行为抓个正着。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6年1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王某在参加完朋友的宴请后,从饭店出发酒后驾驶汽车来到句容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并将汽车停放在中心门口的空地上。原来,由于之前女儿驾驶汽车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正在中心接受调查和处理。被告人王某便受女儿电话委托前来处理事故。然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酒劲发作与同样前来处理事故的李某产生争吵,交警随即过来劝架。不料,交警在拉架过程中发现王某身上有酒味,而李某也上前向交警反映王某涉嫌酒驾,交警遂将被告人王某做酒精呼气测试,随后送至医院做抽血备案。经司法鉴定,被告人王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于是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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