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孔雀太美 男子不给自“取”
  •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徐某从小就喜欢孔雀,又看到朋友养的孔雀高贵美丽,便要求朋友送给自己孔雀蛋,拿回家孵化,遭到拒绝后,竟趁朋友不在时,将一只蓝孔雀偷偷“拿”走。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并处相应罚金。
 
    5月11日晚上七时许,被告人徐某来到朋友农庄散步,走到养殖棚,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孔雀,这不就是自己要而不得的宝贝嘛!徐某看四下无人,顿生邪念,就想趁机拿一只孔雀。因母孔雀下蛋,可以繁殖更多,遂在棚内挑了一只蓝孔雀。这一切,都被农庄内的摄像头拍的清清楚楚。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归案。经称重,这只孔雀七斤九两,价值人民币2900元,后蓝孔雀被依法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该院刑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的刑罚。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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