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入狱盗其支付宝 “患难之交”皆陷囹圄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家住丹徒的郑某和马某就是这样一对因毒品结缘的酒肉朋友。趁朋友马某身陷牢狱期间,郑某落井下石,盗取其支付宝账户。近日,丹徒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新型盗窃案。
今年7月,被告人郑某曾因吸食毒品被拘留十日。出狱后,郑某手头拮据,听说好友马某因贩毒被抓,如今还在狱中。因曾帮马某用支付宝转账,得知其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郑某心生邪念,多次用自己手机登录被害人支付宝账号取钱和消费,共计人民币24000余元。事后,被害人女朋友发现钱款丢失遂向公安报案。
丹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并预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故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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