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为“赏金猎人”发放执行悬赏金
  • 发布时间:2018-12-28 00:00
    为有效打击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京口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依申请人申请,发布悬赏金额为申请人缴纳保费10倍的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力量寻找“消失”的失信被执行人。“赏金猎人”只需提供执行案件线索,举报成功便可获得由保险公司买单的悬赏金。
    京口法院一件信用卡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购买了执行悬赏保险,经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后,有一位“赏金猎人”打来电话提供被执行人孙萍和杨华的线索,承办法官根据线索前往该地,恰巧当天是大雾天气,高速封路,干警们兵分两路,一路坐高铁先行赶往线索所在地无锡踩点,一路等路况稍好后开车前往。两路干警汇合后,在“赏金猎人”提供的住宅线索处找到了孙萍和杨华夫妇的女儿。通过与其女儿谈话,终于用其女儿的手机拨通了已更换号码的杨华电话,吴法官在电话中强调了躲避、抗拒执法的后果,杨华答应一周后前往京口法院履行义务。
    一周后,被执行人孙萍和杨华夫妇在京口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本案能够顺利解决的功臣,“赏金猎人”于12月27日在来到京口法院领取了中国人保的2000元悬赏金。“赏金猎人”表示:“赏金倒是其次,关键是不想看到“老赖”逍遥法外”。
    京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建平表示:“京口法院自2016年就推行了执行悬赏制度,现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它是对执行悬赏的补充完善。通过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悬赏工作,一方面减轻了债权人的保险费负担,另一方面又增加了悬赏额度,扩大悬赏吸引力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来源:京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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