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镇江召开——市中级法院全面发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12月20日上午,镇江市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彭忠东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进展及成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介绍了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情况,并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各市(区)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及相关单位新闻宣传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通报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全市法院根据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具体情况,分案或合并审结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43件343人,其中:审理涉黑案件2件34人,涉恶案件37件303人,“保护伞”案件4件6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召开党组会146次、领导小组会议92次、干警大会20次,部署专项斗争、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中院主要领导和其他院领导分别率队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五轮督导。市中院先后围绕线索摸排、司法建议等方面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12份,确保专项斗争有章可循、按序推进。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做好以下延伸工作:坚持做到“一案一建议”“件件有反馈”。截止目前,共发出司法建议24个(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保护伞”案件未计入),收到回复23件。充分运用法院“两微一端”和社会主流媒体,深度宣传专项斗争的进展和成效。全市法院印制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30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建设平安镇江、法治镇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中级法院回答记者提问:
问:《新华日报》记者提问: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是如何做到依法严惩的?
答: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实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1、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2、严格落实“六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分案、优先开庭、优先讨论、优先汇报、优先移送,建立案件“周报制”,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3、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