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镇江中院召开“打击失信鼓励诚信”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樊华勇、综合协调处副处长陆昌兴出席发布会。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樊华勇介绍了镇江两级法院今年以来在打击失信、鼓励诚信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坚持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手抓”。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73次,确保执行工作强制力度不减。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行动。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3179件,执结16932件,执结率73.05%,执行到位金额55.3亿元。通过清理,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2.36%,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强力提升查控处置能力,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市法院司法网拍2540件次,成交金额16.2亿元,标的物成交率86.07%,溢价率30.57%,资产处置效率有效提高。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等行为,全市共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罪线索15件,已判决2件。
构建诚信缺失工作综合治理格局。完善网络“点对点”查控机制,健全和完善与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协作联动查控财产机制。对接综治网格,充分借助网格员基层工作优势助力解决查人找物难。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平台与铁路、航空、边控等部门联合惩戒被执行人,全市法院将8819名自然人、3315个法人或组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14177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35710人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履行义务共计837人。开展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出台《关于对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给予信用激励和信用修复的意见》为失信企业修复信用提供政策依据,参加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为150余家失信企业进行授课,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慎用惩戒措施,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支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对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诊疗机构以及生产经营防疫物资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对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灵活使用强制措施,依法优先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采取查控措施。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优先适用“活封”,允许企业在不损害财产价值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对于涉案企业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资金和技术资料等财产,可采取控制其产品及收益等方式执行,尽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陆昌兴发布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和全市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主动履行义务证明书》案例,还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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