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5日上午,镇江中院联合润州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总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市人大代表马淳沂、唐家义,市政协委员林霞,江苏广电总台、江苏经济报、镇江日报等7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会上,镇江中院民一庭庭长孟涛介绍去年以来两级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方面基本情况和经验做法。
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呈现消费渠道网络化、案涉领域新颖化、维权方式群体化等特点。全市法院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指引,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心尽职尽责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
秉承能动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通过推行网上立案、开展巡回审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方式,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及时定分止争。
秉承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秉承“能调则尽力调,当判则依法判”原则,邀请相关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参加消费维权纠纷调解,力争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既解事结又解心结。
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加强普法持续宣传
通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公开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宣传消费维权途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营造消费维权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和规范制约作用。
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联动协作凝聚合力
加强府院联动,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沟通联络,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建设。
润州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金之祥发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镇江中院新闻处副处长陈雄主持会议。代表委员围绕会议主题积极建言献策。
会后,镇江中院联合润州法院深入金山街道西津古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现场,干警围绕群众消费维权、买卖合同、房屋装修等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解答,引导群众理性处理、合法维权。
本次活动还特别邀请镇江两级法院退休法官王富生、席夏红、滕道怡、徐发祥开展“银耀天平”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与在职法官一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杨益斌、市中院副院长刘宇玥到现场了解普法活动情况并给予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