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选择鉴定机构公告
(2016)苏11中法鉴字第00053号(吴杏娣、江卫东、江卫亚与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对鉴定机构进行选择(上午9:30)。
(2016)苏11中法鉴字第00054号(纪顺发与蒋信平、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鉴定机构进行选择(上午10:00)。
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
地点:中院三楼摇号工作室;
联系人:徐菡、陈钰;
电话(传真):0511——8531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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