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接受市委检查组考核
2014年12月31日下午,镇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二组一行5人,在镇江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茂川的带领下,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访谈和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和意见反馈等方法,详细了解了市中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市委《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情况等。
在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代表中院党组所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后,李茂川书记表示,检查组所听取的汇报和了解到的情况以及感受和印象是高度一致的。他认为市中级法院在2014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很多工作走在全市前面,在全市大局工作中有影响,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有成效,工作上了新台阶。市中级法院在2014年里,“两个责任”落实得好,各项制度建设得好,“八项规定”执行得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得好,服务大局有作为,司法改革有成效,审判执行有力度,法院工作有位置。他希望市中级法院对2015年工作早谋划、早分工、早明确、早着手,在新的一年里把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作为根本保证、把推进公正司法作为重要任务、把联系服务群众作为行动自觉,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各单位各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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