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进一步推进院庭长办案制
院长茅仲华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6月12日下午,一起买卖合同纷案件在镇江中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是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与此同时,在第十法庭开庭的还有段晓娟副院长,这是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
副院长段晓娟主持开庭
6月17日,茅仲华院长再一次担任审判长,对江苏万金工具有限公司与丹阳万金工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合议庭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以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庭审中,茅仲华院长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请和主张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针对每一组证据依法询问当事人质证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共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庭审秩序井然、环环相扣、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规范高效。
副院长陈敏开庭审理案件
院庭长带头办案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其不仅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对进一步规范庭审工作、提高案件质效、提升法院公信力起到推动作用。2015年来,镇江中院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切实将院领导以及庭长作为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回归法官角色本身。去年全年,两级法院院庭长主办或参与办理案件31141件,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工作常态化。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仅镇江中院院庭长参与审理案件中,已结案2965起(含减刑假释案件1851件)。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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