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信息化是破解执行难的“牛鼻子”,对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问题事半功倍。镇江中院创新思维,与镇江市公安局车管所依托微信平台,共同研发了机动车微信查控平台,彻底改变了过去由执行人员耗时耗力亲自前往车管所实行的一案一查,多案集约查的传统查控模式,实现了依托微信平台快速查控车辆的新模式。
随着智能手机和4G技术的广泛运用,微信已成为人们交流的重要平台。微信所具有的采集和传送图像简单方便的功能,为执行信息化提供了有利条件。2015年初,镇江中院积极主动与市公安局车管所会商,抓住该所正在建立“网上车管所”的契机,利用车管所“镇江车管”微信公众平台,与车管所签订《车辆查控微信平台合作协议》,共同研发了“镇江中院车辆查控系统”。下半年,全市法院微信快速查控被执行人车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全市各法院与车管所均确定专人负责该查控平台有效运行。
查控人员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镇江中院车辆查控系统。录入被执行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并将法院查控人员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以及《协助查询车辆信息函》等法律文书进行手机拍照通过微信上传。审核人员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相关信息后传送至查控平台,车管所查控人员在接收到查控申请后认证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法院提交的申请和要求办理查控手续,并将相应结果以微信方式反馈给法院查控人员。法院查控人员收到微信提示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协助查询车辆信息回执》等查控材料,转交给案件承办人。车管所将《协助查询车辆信息函》等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到全市各法院,由承办人归档备查。
上述6步查控操作流程保证了法院对车辆查控工作合法规范。
镇江中院车辆查控系统运行以来,已查询车辆信息4241次,对406辆车予以查控,停止办理过户手续,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今后,镇江中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公安局车管所的合作,对“镇江中院车辆查控系统”升级改造,可直接获取车辆户籍登记信息,不再由车管所提供纸质车辆户籍档案,为处置车辆提供依据。同时,为方便执行人员现场扣押车辆,将赋予执行员通过微信实现对拟扣押车辆驾驶员及车主身份核对,防止被执行人隐瞒实情逃避执行,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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