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江苏省法官协会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在润州召开。会议由江苏省法官协会和江苏省女法官协会主办,润州法院承办。此次讨论会以“行政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为主题,共收到全省各级法院报送的论文165篇,评选出38篇获奖论文。
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法官协会副会长徐清宇,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郑琳琳,省高院法官协会秘书长李心,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润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岳益民在前台就坐。省法院法官协会成员,全省各市中院法官协会秘书长及获奖论文作者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心秘书长主持。
会议于9时正式开始,茅仲华院长对来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位同仁表示热枕的欢迎,并衷心感谢省法官协会对我们的信任,将第十六届学术交流会由镇江润州承办。他祝愿大家交流经验,探讨学术,共谋发展,恳请各位同志对镇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省法官协会秘书长李心宣读表彰决定。来自盐城中院马生安撰写的《刑事诉讼中的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先决问题之司法审查》等三篇论文获得一等奖;镇江中院徐达的《“例外”应由的原则:过程性信息的认定与豁免公开》等6篇论文获得二等奖;淮安盱眙法院刘志超、赵颖的《行政协议审理中的困境与探索》等12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徐州云龙法院邹治慧的《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研究》等17篇论文获得三等奖。她希望获奖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加强学习调研,不断努力思考笔耕,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为我省应用法学研究和法院审判事业作出更大成绩。获奖人员由各市代表上台领取证书。润州法院沈红卫、钱宏祥撰写的《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界定之疑难问题和制度重构》获得三等奖。王娟撰写的《对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诉讼共同被告机制完善的思考》荣获优秀奖。
一等奖获奖作者上台对写作过程进行学术交流,省高院郑琳琳副庭长对本次获奖作品进行现场点评。她认为,本次参与人员和范围更广,法官参与热情很高;在选题方面,既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方面的,又有国家赔偿法方面的;本次论文坚持学术创新,一方面有很强的实践导向,另一方面又有很强的前瞻性。
最后,徐清宇主任发表讲话。 他对获奖的作者表示祝贺,希望参会人员继续加强调研,学习他人的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将质量再上升一个档次。最后强调广大法官在审案子时探寻法条的背后理念和价值,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来树立司法权威性。
下午一点参会者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交流,会议于15时许圆满结束。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