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规范诉讼代理出实招
  • 发布时间:2013-04-10 00:00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诉讼代理市场中,不乏一些代理人为了利益最大化,通过假造签名、违规风险代理、滥用公民代理等形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丹阳法院主动作为,促进诉讼代理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进行。

    规范:从司法建议着手。针对部分诉讼代理人伪造签名、虚增标的额增加案件调解难度、借需向法官请客送礼为由,向当事人索取钱财等不规范行为,丹阳市法院及时向丹阳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列出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诉讼代理中的不规范表现,并建议加强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从业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评价和考评体系,加强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治乱:从利益环节着力。丹阳法院抓住了公民代理必须是无偿代理这一核心要素,联合该市司法局、公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若干规定》,明确律师不得以公民身份代理,符合条件的公民接受代理的,必须在原告知晓和人民法院的见证下签署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

    防范:从纠纷源头着眼。丹阳市法院与公安局、司法局和镇江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分会,共同设立了“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委托涉案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当事人发放由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及廉政监督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道交纠纷的处理流程、案件代理的常规收费标准,并附监督举报电话,如有代理人以向交警、法官送客送礼为名索要钱财的,可及时举报。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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