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出台意见服务该市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
  • 发布时间:2013-04-25 00:00

 

    近日,丹阳法院出台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促进丹阳创新型经济发展。

    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创新驱动战略对丹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总体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为丹阳打造“创新之城”,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充分发挥职能,全力保障创造活力和创新动力。依法公正审理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强化对权利人的程序保障,平衡与协调知识产权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和防止权利滥用的关系,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的司法水平。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探索专家参与审判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调研工作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坚实基础。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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