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举行青年法官导师聘任仪式



7月10日下午,丹阳市人民法院举行了青年法官导师聘任仪式,院长卜士凡参加并讲话,政治处主任田光先主持仪式。
此次14名资深法官接受聘任成为本院青年法官导师,并肩负起对14名青年法官进行指导的重任。仪式上,法官导师和青年法官代表做了交流发言,这是近年来本院结合青年法官快速稳步成长的实际需要而建立的一项制度。本院下发的《关于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法官导师和指导对象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
院长卜士凡在讲话中指示,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是法院工作传承的需要,是应对审执工作及法院所担负的各项任务的需要,希望法官导师们切实承担责任,自加压力,全方位做好“传帮带”;青年法官要珍惜机会,多学、多看、善于总结,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他要求,此项制度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做到教学相长,形成帮带合力,严格考评。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