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镇江中院副院长刘宇玥、民一庭庭长孟涛等一行来到丹阳法院吕城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法庭工作。丹阳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张峰陪同调研。
刘宇玥副院长首先参观了吕城法庭的基础建设、安保设施、干警生活设施情况,并详细了解了吕城法庭的辖区范围、人员配备、辖区特色产业的有关情况。吕城法庭戴志忠庭长向各位领导汇报了近年来吕城法庭审判工作、“一法庭一品牌”创建,法庭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有关问题、困难。
刘宇玥副院长对吕城法庭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吕城法庭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要求:
一是长期不懈狠抓审判工作质效,严把案件审判、文书制作和庭审质量,重视优化司法服务态度,全面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二是要树立法庭品牌观念,紧紧围绕“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工作要求,密切联系辖区内的制鞋等特色产业实际,不断丰富法庭品牌特色内涵,打造吕城法庭品牌工作亮点;
三是要提高人民法庭工作的全局意识,注重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发展大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以更加积极能动的工作形式,服务农业新业态,保障新农村建设;
四是重视乡村基层普法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具有典型意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案例,以优质的司法审判和灵活多样的司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树立农村新乡风。
孟涛庭长结合中院民一庭审理的相关二审案件情况,对吕城法庭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指出,吕城法庭辖区内的制鞋行业产业特色突出,涉及制鞋行业的上诉案件数量占法庭案件总数较大比例,吕城法庭要进一步推动辖区诉源治理工作,加强与辖区政府、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以开展法官进网格、法庭普法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活动为载体,更加深入地了解制鞋行业的现实法律需求,加强对制鞋行业的法律指导,引导制鞋企业更好树立起契约意识、诚信意识以及规范经营的意识,推动辖区特色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