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法“枫”景】吕城法庭联动派出所化纠纷解民忧
4月27日下午,吕城法庭联动吕城派出所化解一起车辆所有权纠纷。
张某与李某是亲戚,几年前,张某通过二手车市场购得面包车一辆,车辆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与李某存在合作关系,该车由双方共同使用,后双方发生矛盾不再合作,张某欲取回车辆,当时车辆由李某占有并拒绝归还,张某无奈报警求助。因双方对车辆所有权存在争议,经吕城派出所调解,双方同意将车辆暂留在派出所,等待诉讼处理。张某提起诉讼后,承办人了解到车辆已经停放数月,且车辆因长期无法使用致当事人损失扩大以及车辆状况受不利影响,当即与吕城派出所取得联系,组织双方至现场调解。
针对双方的诉求,吕城法庭与派出所分工协作,由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办案民警劝和促谈。在承办人及办案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不再坚持车辆所有权主张,张某也撤回起诉,并最终取回车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吕城法庭努力学习“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人民法庭+派出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辖区百姓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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