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润州法院判决一起行恋爱之名,实为拉人传销的非法拘禁案件,23岁的宁某获刑八个月。
四川籍无业女子宁某,今年6月3日被网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了镇江,来了后方知晓是搞传销。在传销组织的不断洗脑下,宁某由原来的避之不及转为积极寻找目标拉人下水,在传销主任肖某开导下,宁某想起了离婚后别人介绍的男朋友余某,“你们俩都是离婚的,你说话他肯定相信!”在肖某的出谋划策下,宁某以邀请旅游、见面相处为由发了短信将余某骗至镇江。7月3日余某来镇后,宁某又在肖某的指导下骗走余某的手机,不让其与外界联系,直至7月15日余某才逃脱报警。
“来镇江后,他们借打电话为由拿走我的手机,不让我出屋子,说些营销赚钱之类的话,要我买他们的产品加入他们组织,但我感觉他们就是报纸上所说的传销,因此一直不肯加入。后来我看总这样也不是办法,只好交了3900元成为业务员,交了钱后,他们对我的看守就放松了,我才能逃出来报警。”据余某陈述,传销窝点十几人一间房,自己走到哪儿都有两至三人跟着,连上厕所都有人站在门外,每晚睡觉必定上锁。在余某被扣留的十一天时间里,每天都要听课,传销者轮流谈心,余某数次提出离开,均被主任肖某以没听懂课为由不准离开,直至第五天余某交了3900元后,贴身看守才逐渐放松。
7月15日,警方跟随余某来到传销窝点,当场抓获宁某、肖某、李某、彭某、钟某等人,并解救湖南姑娘小萍,她是被老乡以介绍工作为由骗来镇江,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肖某等人正轮番劝说不停哭泣的小萍冷静下来。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连手下有十几个下线的传销主任肖某,也没有见过其效力的所谓天津某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只知道推销的是化妆品。
“传销者发展下线的对象都是熟人或者网友,多以谈恋爱、介绍工作为名。”据介绍,在警方抓获的十几名传销者中,以谈恋爱中招的有4人,以介绍工作中招的有3人。只要有“新朋友”加入,大家都是齐心协力开导,想方设法留人。法院经审理认为,2011年7月3日至14日间,被告人宁某以谈恋爱的名义将被害人余某骗至本市非法传销点,为迫使余某加入非法传销组织,被告人宁某与肖某、彭某、李某、钟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采用扣留手机、贴身看管等手段,非法限制余某人身自由达269个小时,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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