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距刚刚过去的全国第二十二个助残日仅10天,双双身有残疾的姚家庆和曹改明夫妇,欣喜地领取了4500元补偿款,润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帮助他们解决了奔波一年都无法解决鱼塘污染问题。
家住五洲山村的曹大妈双眼失明,姚大爷腿脚不便,两人仅靠承包的鱼塘和残疾补助生活。今年春节过后,他们承包鱼塘中草鱼、鲫鱼、鲢鱼等陆续死亡,尤其是其中的绝大多数草鱼已经长到七八斤,可以上市了,姚大爷和曹大妈心疼不已。两人为日常用水所打的一口水井也传出恶臭和漂浮物,无法使用。经过查找,原凶原来是离姚大爷家两百米的上游处的养猪场,猪的粪便等排泄物,由于猪场主人未做好排放清理工作,天长日久污染了地下水源,导致鱼塘中鱼死亡、井水无法使用。
生活来源没了,日常用水困难重重,姚大爷为维权,环保、水利、农委通通找了一圈,都没有着落,气愤不已的姚大爷还因此成为了市、区政府信访办的“常客”,隔个几天姚大爷就跑一趟上述部门,就这样跑了一年多。
5月20日,报纸上一则“我市成立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的消息引起姚大爷的注意,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姚大爷来到了润州法院设在村里的联络站,向驻站法官讲述了自己的困难。驻站法官当即至鱼塘查看了现场,并征得猪场主人诉前调解的同意。
经过几轮摆法理、讲情理,从关注弱势残疾人权益,解决实际问题着手,法官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最终在村委会达成协议:姚大爷新挖水井一口,费用计2000元;鱼损失按2300元计算;上述两项合计4500元,由猪场主人给付。此外,为了不再引发重复污染,由猪场主人在水塘污染排放处增设下水管道,由村委会监督施工。
当天上午,法院对此次鱼塘污染纠纷的调解协议书作了司法确认,猪场主人现场给付4500元赔偿款。
“感谢法院,我只到联络站跑了一趟,法官到我家都来了三四趟,我连法院的门都没进过事情就解决了,我老太婆眼睛不好,这下可安心了,不用再东跑西跑了!”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两年跟踪执行 追回五十万工程款
下一篇:京口法院成功化解涉64人群体性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