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受伤诉讼 润州残疾人服务站巡回审判
  • 发布时间:2012-11-30 00:00

 

   11月26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润州法院设在镇江市残联的“残疾人服务站”开庭,旁听的有残联工作人员,还有闻名而来的残疾人群众。

    今年7月26日晚11点多,江苏涟水小伙杨某骑着电动车带着妻子,逆向行驶在电力路非机动车道,准备到银行取钱。没曾想与正常骑车行驶的聋哑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逆向行驶,且不按规定带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刘某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千余元,误工三个月。期间,刘某想找杨某索要赔偿,谁知杨某留在交警部门的手机长期无人接听,所留地址也查无此人。刘某这下慌了神,身体受伤加上语言交流的障碍,他的索赔之路比常人要难上许多。

    无奈之下,刘某找到娘家人镇江市残联寻求帮助,润州法院设在该处的诉讼服务联络站当即为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为了寻找到杨某,法官数次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到杨某暂住地查找,并向杨某老家邮寄了诉讼材料。

    庭审当天,收到老家转来诉讼材料的杨某来到残联,“我认可刘某的医疗费和营养费,但对误工费不认可,当时我已经停车了,是刘某的车子撞到我车子的中间,他也有责任。”杨某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为了让刘某顺利参予诉讼,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润州法院为他聘请了专业手语老师,并联系一位热心公益的律师作代理人。在手语老师和律师的帮助下,庭审的每个阶段,刘某都顺利参与进来。

    “我承认我当时逆向行驶是错了,但我也得到教训了,我的妻子在这次事故中,刚怀上的小孩流产了,我在镇江打工,每个月收入不到2000元。”杨某没有想到为了图方便的一次违规,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法官现场进行了调解,杨某诚恳的态度获得刘某的谅解,刘某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一次性给付赔偿3500元的协议。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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