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男子寻求刺激 模仿小说劫财劫色
  • 发布时间:2012-12-05 00:00

      

    因感觉生活无聊,陈某竟模仿小说中的情节,在晚间骑车尾随单身骑车女子,实施抢劫、强奸行为。日前,丹阳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抢劫、强奸案件。

    被告人陈某平时性格内向,无聊的时候就经常看些打打杀杀、男女关系方面的电视、电影。时间长了,他对影视剧里讲述的这些事情很向往,但是感觉自己整天带上刀在外面打打杀杀也不现实,于是产生了采用骑车踹人的方式去抢东西、强奸女子的想法,以此来满足他对刺激生活的追求。

  陈某是这样想的,他竟然也真的付诸实施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间,陈某到丹阳市珥陵镇、云阳镇、延陵镇等地,驾驶摩托车尾随骑电动车的单身妇女,采用脚踹、拖拽、殴打等手段,抢劫作案18起,劫得人民币4070元、手机5只,合计价值人民币7889元。

  陈某在抢劫过程中强奸作案7起,并采用暴力手段致4人轻伤。陈某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感觉生活无聊,应该追求积极向上的目标,而不是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来追求刺激。最终,法庭对被告人陈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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