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他人“抢生意” 三人联手打人均获刑
为垄断村里的馒头生意,三人联手殴打同行。近日,丹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了被告人汪某、韩某拘役五个月、缓行五个月,李某拘役四个月、缓行四个月。
据悉,被告人汪某的父母一直在丹阳市云阳镇某村卖馒头,因为是该村的独家经营,所以一直是生意兴隆、做好的馒头不愁卖不完的。但最近,同村的张某也做起了馒头生意,分走了一部分客源,汪某父母的馒头生意自然是没有以前红火了,汪某对此耿耿于怀。去年12月28日,汪某邀集了自己的好兄弟 想“教训”张某一顿,当晚17时许,三人持木棍至丹阳市化工路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处,对欲进该村卖馒头的张某进行了殴打,致使张某体表多处软组织受伤。案发后,经丹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的伤属于轻微伤。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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