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弹弓二颗钢珠 七辆汽车一夜遭殃
  • 发布时间:2013-03-21 00:00

 

    用一把弹弓和二颗钢珠轻松窃取他人汽车内财物,七位车主同一晚上遭了殃,日前,被告人郭某因犯盗窃罪被扬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罚金人民币6000元。

    郭某,今年22岁,无业,由于没有什么技能,又不愿意吃苦,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想不劳而获。去年9月,郭某独自在一小商品市场闲逛时,看到了某商铺内摆设的弹弓和钢珠,脑子顿时来了“灵感”,迅速跟老板买了一把弹弓和二颗钢珠。2012年9月16日零晨1时许,郭某溜达到扬中市三茅镇康宁路金色港湾大酒店,利用弹弓和钢珠,将停放在酒店南门东侧的一辆本田汽车的汽车破璃砸碎,然后,拉开车门,窃得白酒一瓶、手机一部。

    当晚,在第一次作案得手后,郭某又连续作案七起,共窃得白酒、手机、香烟、导航仪、现金等物品,价值合计4849元。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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