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母亲惨遭绑架 绑匪竟是儿子同事
不务正业,无钱还债,扬中的陈强自导自演了一起绑架案来勒索钱财。日前,扬中法院审理了该起绑架案,被告陈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0000元。
花钱大手大脚的陈强从原单位离职后,一直无所事事,债台高筑。可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随着与债主约定好的还钱期限越来越近,陈强想到了一个能够迅速“来钱”的好办法——绑架勒索。
陈强经过深思熟虑,将绑架目标锁定在了王雨的母亲身上。王雨是陈强原单位的同事,为人友善,是有名的大孝子。陈强先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黑色现代伊兰特轿车方便作案,经过几次踩点后,于2012年11月1日18时许,将车开至王雨家,谎称王雨出车祸,母亲朱珍十分着急,没有丝毫犹豫上了车。上车后,陈强面目狰狞,用电线将朱珍两只手捆绑起来并将其挟持至界牌、小河等地。随后,用事先办理的移动便捷卡拨打王雨的手机,索要现金人民币20万元,王雨一家在极度的不安与恐慌中向公安机关求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发现嫌疑人陈强在常州市小河镇停留,便迅速组织警力于当日23时许将陈强当场抓获,人质朱珍顺利得到解救。
案件现已告一段落,陈强也为自己的无知与鲁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是从中我们也获益良多,爱财应取之有道,不能突破法律的防线。(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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