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办理的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产品质量、工程造价和医患纠纷的司法鉴定过程普遍存在周期长、成本高、争议大的难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鉴定周期长。该院2011至2012年委托的产品质量鉴定有5起,平均耗时319天。最长耗时近二年。工程造价案件在鉴定部门受理后,还需要二次开庭,查清工程的开竣工时间、隐蔽工程等问题,耗时费力。在医学鉴定中,医学会组织鉴定的流程为三级鉴定:当地—省级—中华医学会,造成周期过长,有的争议较大的鉴定甚至长达2—3年。
成本费用高、诉讼支出大。表现在其一鉴定费用倚高,当事人不堪重负。如一起机动车质量纠纷,诉讼标的11万多,而鉴定费用竟高达3.9万元。工程造价的鉴定费用,从江苏物价局开始,就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中的做法是参照建筑行业中的其他收费标准,有的收费高达总造价的20%)。其二法院的办案成本过大。不仅时间上、人员精力上消耗多,差旅费、车辆过桥过路费等各种费用开支也较大。
鉴定公信力不高,当事人争议多。如涉及镇江康复医疗集团发生的医患争议,若摇号后由镇江医学会鉴定,其结果很难让另一方当事人确信。在工程造价的鉴定中,开竣工时间段原材料价格一旦浮动较大,其结果差距会很大,当事人也最容易发生争议。产品质量鉴定中鉴定的实施方法,特别是非标产品适用的鉴定标准也极易发生争议。
针对上述问题,润州区法院提出以下建议:
相关鉴定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鉴定流程制度,规定鉴定期限,杜绝超长期鉴定;
上级法院要与物价主管部门、有关鉴定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鉴定费用标准;
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鉴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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