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汪洋”法官调解巧化干戈
  • 发布时间:2013-05-22 00:00

 

    楼上漏水,责任应该谁来负。近日,开发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漏水引起的邻里纠纷,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家住四楼的金某这段时间天花板不断漏水,家中的卧室很快成了一片“汪洋”,几次打电话找到楼上户主王某,要求解决此事,王某要么拒接电话,要么回答,“房屋已租出去,与他无关。”金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告到法院。受理后,法官约见了王某,王某还是认为房子既已租出,就与他无关。于是,法官又联系到出差在外的张某。卷入这起纠纷的张某一时想不通,租房子反而要赔钱给楼下住户,法官便耐心地与他解释,要求他正确对待这起纠纷。起先双方坚决不肯调解,原告金某坚持要对房屋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房主王某、承租户张某均认为金某漫天要价,不愿赔偿损失。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解释相关法律,讲明如果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诉讼成本会加大,还会影响邻里关系,双方要换位思考,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要互谅、互让。

    经过利弊分析,最终促成和解。金某更是激动地表示,“法官锲而不舍地调解,不仅让我的损失得到赔偿,还解开了两家人的心结,真是太感谢了。”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