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远程调解止纷争
近日,丹徒法院针对受理的一批物业纠纷案件,通过电话沟通协调的方式进行调解,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有效防止了被告抱团抵抗诉讼的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后发现,很多被告都在外地,拖欠物业费的房屋均系商铺,并且大部分都已经出租,承租方与业主就物业费约定并不明确,所以物业公司只得将业主告上法庭。考虑到此类案件集中开庭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遂决定逐个进行电话远程调解。
调解中,大部分被告在初次接到法院电话时都会有抵触情绪,认为应该向承租人催讨物业费,承办人耐心地解释法律关系,并告知即使业主与承租人约定了物业费的缴纳办法,也应督促其缴纳,否则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有理有节的劝解和法律释明,被告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承办法官随即与原告联系,反馈被告的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调解方案。经过几番电话沟通,被告考虑到节约诉讼成本,均表示愿意将拖欠的物业费直接汇入原告指定的帐户,原告在收到物业费后开具发票并申请撤回起诉。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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