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取款机发现他人卡 以为人不知取出五千元
去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却意外发现柜员机里插着一张卡,且屏幕显示仍在交易中,遂从卡里取出5000元现金。日前,该名男子一审被镇江开发区法院判刑。
2013年5月22日,被告人罗某从常州到镇江新区美林湾朋友处商谈工地事宜。次日10时许,被告人罗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科技支行自助服务区汇款给其子时,发现g057号自助取款机中遗留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1张,即从其账户内一次性取走人民币5000元,并将该卡带走。当日19时许,被告人罗某持拾得的银行卡再次至上述ATM机自助服务区,因输入密码错误银行卡被ATM机吞没。后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根据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将罗某缉拿归案。案发后,罗某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已落实帮教、监管措施等情况,遂判处被告人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半载榉树之争 一朝调解言和
下一篇:挪用资金四百余万 摇身“变成”白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