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失信上“黑名单”
  • 发布时间:2013-10-21 00:00

 

     逃债躲债的“老赖”们终于有了“克星”。近日,镇江市两名“老赖”因在互联网公布其失信行为前不同的表现,而产生了不一样的后果。

    戚某因为一桩100多万元的货款提供担保,而成为买卖合同案件的连带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戚某迟迟不肯露面。今年10月初,镇江润州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向戚某下发了《风险告知书》,告知戚某如果再不履行协议就会把他的身份信息等公布到互联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戚某了解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和当事人,履行了担保义务。法院决定中止发布戚某的身份信息。

    而另外一名“老赖”,却是另一番结果。润州法院在2013年3月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陈某给付原告王某105000元。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向被告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被告依旧不肯履行并且人间蒸发。法院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于10月10日将其身份信息公布到互联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

 

 

 

 

来源:镇江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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