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法官倾心执行受赞誉
近日,泰州市窦某来到了扬中法院执行局,将一面载有“公平公正,阳光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法官高慧君手中,以表达对高法官维护其权益的感激之情。
11月7日上午刚上班,一名男子就行色匆匆来到扬中法院执行局,希望高法官尽快替他执行80000元案款。经过一番沟通,高法官初步了解了案情。原来这名男子姓窦,泰州人,与被执行人卢某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我院。因卢某未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申请执行。交谈中,窦某显得焦急不安,原来他生病住院的女儿急需这笔钱动手术。经窦某提供线索,卢某数日前曾将一笔80000元案款交至丹徒区人民法院,高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驱车赶往丹徒区法院。在确认了上述80000元系他案案款,与此案无关联的情况下,高法官只得无功而返。此时,时针已指向12点。
第二天一早,高法官又带领书记员来到被执行人卢某住所地新坝。因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详细的财产线索,高法官只能带领书记员对银行“一一排查”,最后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卢某在新坝农行有开户并有8万余元存款。很快,高法官将这笔钱扣划到了该院执行局账户内。在签收退款通知书时,申请执行人窦某对高法官高效执行,不辞辛苦的工作态度连连表示感谢。“真的要感谢高法官,她真的帮了我大忙,我们一家人都感激她”申请执行人窦某如是说。
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执行法官的份内工作,当事人对其工作的肯定就是对执行法官最大的鼓励与认可。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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