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发布时间:2013-11-15 00:00

 

    日前,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知名减肥茶品牌诉新区一药店侵权案件,最终判令侵权者赔偿经济损失数千元。

    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旗下产品“碧生源”牌肠润茶和减肥茶经过多年的经营,成为耳熟能详的全国知名品牌,2007年,“碧生源”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诸如“快给你的肠子洗洗澡吧!”和“SO一下,不要太瘦哦!”等广告语为消费者所熟知。

    2012年7月,镇江新区某药店从南京一食品销售中心分别购进5盒江西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碧生原”减肥茶和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碧生原”肠润茶。截止受案时,该药店已经销售了6盒。北京澳特舒尔公司认为药店的销售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诉至开发区法院,要求药店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受理后,被告也承认了其购进并销售“碧生原”字样的减肥茶和肠润茶,但其坚持认为自己进货渠道正规,单据齐全,主观上也没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故意,同时也没有鉴别商标真伪的能力,更没有对消费者人身造成严重的损害,所以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药店于2009年4月注册成立,获准经营相关药品及保健品,对其经销商品的合法性应该具有谨慎和注意义务。且“碧生源”为驰名商标,在保健品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数年的保健品业务经营经验,应当知晓该驰名商标,故明显侵犯原告的“碧生源”专用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原告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2000元。

    据悉,自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授权该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该院坚持把加强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基调,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把加大保护的理念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近年来,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00多件,为辖区企业挽回700多万元损失,得到企业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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