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加装动力装置 遭查扣竟袭击交警
近日,由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吉某某袭警案在润州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吉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0月13日上午,吉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因违规加装动力装置,被交警部门查扣,吉某某对此心怀不满。当日晚上6点多,吉某某酒后携带铁锤来到市电力路交警执勤岗亭,用铁锤将其三轮车上被拆除扣押的电机、电瓶砸坏,后又趁现场处置的交警不备,将铁锤砸向其后脑,幸亏被旁边的辅警阻挡了一下,铁锤砸在了被害交警的耳根处,该交警被当场砸昏。所幸铁锤没有砸在要害部位,伤情构成轻微伤,经治疗后已康复。吉某某于次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于本案发生在闹市区,影响极坏,并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润州区检察院在批捕、审查起诉环节对本案严格审查、细致分析,综合案发背景和吉某某的犯罪动机、行为方式及犯罪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后,认定其系对社会心怀不满而逞强斗狠,进而持凶器伤人,最终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润州区法院最终亦以该罪名对其定罪处罚。
来源:镇江市润州去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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