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产冒出借条 笔迹鉴定一辨真伪
家住丹徒区某镇的夫妻丁某和叶某闹离婚,正为财产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又有人拿着一张蹊跷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夫妻二人还钱。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起诉要钱的原告是丁某的叔叔,其诉称丁某和叶某向他借了5万元,但一直未还。丁某满口承认,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妻子叶某却极力否认,认为该张借条是叔侄二人恶意串通,伪造借条,目的是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案件审理中,叶某提出对借条进行笔迹鉴定的请求。经鉴定,借条上的笔迹是后补书写形成。
丹徒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叔叔提供的借条经鉴定,笔迹形成日期与其诉称的借款事实不符。在承办法官要求丁某叔叔说明理由并进一步补强证据无果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案因丁某叔叔不能补充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法院驳回了丁某某的诉请。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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