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不思悔改 伸手又被抓获
  • 发布时间:2014-05-15 00:00

 

    多次盗窃又多次被处罚,然而被告人王某并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思,最终因为盗窃他人财物再次入狱。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年近40多岁的被告人王某可谓是劣迹斑斑。2001年,王某曾与他人合谋盗窃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3年6月刑满释放。2003年11月,被告人王某窜至句容市建设局、交通供电局等单位实施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1月刑满释放。2008年5月,被告人王某来到句容市国土局实施盗窃,后被劳动教养一年。2013年9月,被告人王某在到句容市社区办盗窃过程中被当场抓获,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2013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闲来无事,骑着自行车在路上瞎转悠,看到路边上新建造的公路管理处,心想里面的防盗措施肯定薄弱,于是王某径直走进一楼某办公室内,趁无人之机,窃得被害人方某办公桌侧柜钱包中人民币3200元,后被告人王某在逃离现场途中被群众当场抓获,所窃赃款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