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强行冲卡 致民警受伤被判刑
  • 发布时间:2014-09-17 00:00

 

    2013年12月13日下午6点半左右,苗某驾驶一辆临时牌照为苏D67695的白色三菱轿车,在经过泰镇高速大桥南收费站14号道口时,遇上了值勤交警要进行检查。苗某驾驶的是朋友徐某的车,这辆车挂的是临时牌照,但是已经过了有效期。苗某本来是打算开车送儿子和徐某的妻子从常州天宁到老家淮安涟水去的,没想到会遇上交警抽查。慌乱下,苗某想到通过冲卡逃避处罚。苗某驾车强行冲卡时,将一名现场执勤的民警刮倒,经鉴定,其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苗某主动来到镇江开发区姚桥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8万多元。昨天,公诉机关指控苗某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法院综合考虑到苗某有自首、悔罪表现等情节,同时通过到苗某暂住地常州天宁调查发现,苗某案发前表现良好,社区矫正机构愿意对苗某进行帮教,认为苗某可以适用缓刑,因此判处苗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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