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躲债假离婚 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 发布时间:2015-04-02 00:00
 
      为了逃避债务,夫妻俩商量假离婚,没想到假离婚变成了真分手,还被判赔钱,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丹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8年10月1日,孔某与高某登记结婚。2013年1月5日,两人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高某所有,孩子由孔某抚养,债务10万元由孔某偿还;离婚后孔某每月给付高某经济帮助600元。”事后,孔某未向高某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1月高某向丹阳法院起诉,要求孔某给付2年的经济帮助费14400元。孔某傻了,辩称,双方自愿登记离婚是事实,但签订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是假离婚,没想到高某却弄假成真,和他人谈上了恋爱,故不同意给付。
  
    丹阳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自愿离婚时,对离婚协议的内容约定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具有法律拘束力。被告孔某主张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属假离婚,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佐证,故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依法判决孔某向高某给付经济帮助费14400元。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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