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谈对象”四处举债 对方佯装恋爱骗取钱财
被告人王梅(化名,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50000元;对被告人王梅未退赃部分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2015年2月至8月,被告人王梅通过在QQ空间上传他人照片佯称其本人,通过隐瞒真实年龄信息、家庭状况等方式,骗取网友冷某、凌某、章某的信任,并以与对方谈恋爱为名,多次以购买手机、外出需要路费、住宿费用等理由骗取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以下币种同)73926.76元。其中,被告人王梅从被害人冷某处骗取钱财合计68617.87元,从被害人凌某处骗取钱财合计1400元,从被害人章某处骗取钱物,合计3908.89元。
据被告人王梅交待:起初被告人王梅在一款电脑游戏QQ群里与冷某相识,为博取对方兴趣,于是上传别人的照片虚拟其身份与冷某在网上谈恋爱。被告人王梅坦言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冷某的信任并多次借钱,其实真实目的就是想骗钱花,那些理由自然也是假的。事实上,被告人王梅在两年前已经离婚并且一直没有收入,骗来的钱都用于上网玩游戏、吃饭、住宿等挥霍一空。“我现在非常后悔,感觉对不起冷某”,被告人王梅这样对民警说道。
另悉:被害人冷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被骗钱财一部分是向大学同学借款,一部分是向优贷、青柠、中普等近二十个借贷平台各借贷人民币1000元到6000元不等。更为诧异的是被害人冷某由于继续受到被告人王梅的欺骗,最后还向社会人士借了一批高利贷。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王梅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点评】本案对被告人王梅的打击是严厉的,同时带给被害人冷某的教训却是沉重的,细想一个大学生如此缺乏防范心理,深陷网恋被骗近七万元着实令人震惊、后怕。在网络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我们必须相应加强孩子的教育,教会基本的防范措施,进行经典案例回放警示。言归正传,被告人王梅利用被害人社交经验不足,网络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不断编造理由以谈恋爱之名“借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挥霍私欲,客观上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另综合被告人王梅具有坦白、认罪等量刑情节,对其作出如上判罚是恰当的。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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