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子盗窃“十五进宫” 释放不满一月又“进宫”
男子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和判处有期徒刑达15次之多,不料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不到一个月又走上盗窃道路。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年近50岁的被告人崔某是有着多次盗窃经历的男子。2001年,被告人崔某因盗窃罪被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此后十几年时间里,被告人崔某因为因为盗窃被劳动教养和判处有期徒刑达15次之多。2014年9月,被告人崔某刑满释放。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无所事事的被告人崔某在句容市宝华镇、南京市栖霞区等地,采用推车等手段,盗窃作案5起,窃得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2014年11月,被告人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盗赃物均已被追回并发还相关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崔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于是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私设电网捕野猪 致人死亡获刑罚
下一篇:一封检举信引发的名誉权纠纷